债务纠纷案件时间线的历史时间线
(AI时间线生成)
该案件涉及原告唐艳玲与被告周静、唐恩泽、唐梦瑶之间的债务纠纷,包括初始借款、债务重组、代偿、违约及诉讼等阶段,时间跨度从2018年至2025年。
2018年7月
被告周静与其前夫唐恩泽作为共同借款人,向信托公司借款105万元。原告唐艳玲以其名下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。
2019年3月27日
各方签订核心的《抵押协议》,同时原告唐艳玲与被告二唐梦瑶签订《西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》。协议约定由唐恩泽和唐梦瑶提供担保,并承诺在3年内清偿债务、将房产过户回原告名下。
2019年4月17日
原告唐艳玲使用过桥资金,向原贷款机构代为偿还了周静与唐恩泽的借款本息共计91万元,解除了房产的抵押登记。
2019年4月22日
原告唐艳玲向被告二唐梦瑶银行账户转账,用于支付二手房交易的首付款及相关税费。唐梦瑶本人未实际出资。
2019年4月29日
唐梦瑶以案涉房产抵押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110万元发放,原告唐艳玲获得资金后,用于偿还过桥借款。
2022年3月27日
《抵押协议》约定的三年债务清偿期届满,被告周静未向原告还款,被告唐梦瑶也未按约定将房产过户回原告名下。
2022年3月27日后
被告唐恩泽擅自出售了其承诺作为担保物的西航花园房产;被告周静通过《离婚协议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恶意逃避债务。
2025年
因与被告协商无果,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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